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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道”到“自觉”:以名城意识涵养潍坊地域文化的精神根系

深度透视 2026-10-29 17:23:18 中早时报蔡宇晨

作者  蔡宇晨

2026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潍坊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中的“地域特色鲜明”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等的明确表述,从国家层面确认了潍坊的文化身份和地位。但获批名城之后,有一个问题仍需我们重点关注:市民知道潍坊是名城,并不等于会自觉地以名城的要求理解自己的城市、约束自己的行为、安放自身的情感。现实中的“知道”和“自觉”意识之间,还有一段距离,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制度上认真把握和正确对待。

名城意识,说到底不是让市民多背几份遗产清单,而是让地域文化从“被讲述的对象”变成市民精神生活中可以共享、可以调用的资源。潍坊有8000年文化史、5000年文明史、2200年建城史,是东夷文化核心区、齐鲁文化荟萃之地,农耕文明与海洋文明在此交汇,工业基因一脉相承。这些禀赋足以支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却不会自动生成市民与文化名城之间的自觉联系。说明二者之间是存在断点的。

名城意识与现实自觉之间至少存在三个断点:

一是符号识别没有变成意义内化。市民知道潍坊风筝、木版年画、十笏园古建园林、王尽美革命烈士,但未必想过:风筝所承载的自强不息与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什么关系,十笏园“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传统,与教育孩子有什么关系。符号被识别了,却没有成为个体可以践行的精神资源。名城意识如果只停在识别层面,就只是一份需要记住的清单。

二是遗产保护与生活延续之间有断裂。潍坊的文化遗产物质保护方面已经比较扎实:11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全覆盖,319处历史建筑名单公布,“日常巡查+卫星遥感”监测有序运行。但街区修缮和业态重构时,原住民的生活脉络能否延续?如果邻里网络消解、日常生活被旅游商业全面替代,留下的就是失去日常支撑的静态遗存,市民也会从“名城主人”退为“风貌旁观者”。

三是城市荣誉没有转化为个体责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容易被当成城市管理者争取来的集体荣誉,而不是每个市民日常践行的要求。不乱搭乱建是名城意识,主动向访客讲述街巷故事也是名城意识。后一种意识,需要比法规约束更细的制度安排来支撑。

名城自觉意识的涵养需要市民的生产性参与

以上断点的共同根源,是名城意识培育长期以“告知”为主:告诉市民名城的重要性、潍坊有哪些珍贵遗产、我们应该深感自豪。但文化认同源于外而化于内,是在自身参与意义生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潍坊2026年10月份名城标识的落成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推广复制的样本。名城标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累计1.22万人次参与,最终采纳的是市民认可度最高的方案。在这个方案征集直至最后确定的过程中市民从符号的“接受者”变成了“赋予者”。一个人参与了“什么符号代表我的城市”的意见,他与符号的关系就从“我知道它”变成“我选择了它”,其中已经有了自觉的因素。

这种生产性参与亦可以延伸至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制度。2025年10月以来潍坊已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制度,496名指导员深入489个村(社区),工作重心正从“送文化”转向“种文化”。但此项工作与名城意识培育尚未建立制度性关联。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在“种文化”的过程中,可以考虑组织居民参与本地文化遗产的意义再阐释,比如共同梳理一条老街巷的历史、共同决定一处历史建筑的公共用途、共同策划一次以本地文脉为主题的社区活动。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不仅仅是“送文化”、“种文化”,也需要“涵养、培育文化”,成为文化意义生产的组织者。

潍坊名城自觉意识的涵养拥有天赋的特殊文化资源

潍坊地域文化呈“层累结构”,古有悠远的东夷文化、绵厚的齐鲁文化,现有近代的工业遗存、战争年代的红色文化,呈现同一城市空间中的层层累加。如坊子老城区脚下同时有德日建筑群的殖民记忆、炭矿铁路的工业记忆和当代社区生活;潍城老街区的街巷格局承袭明清潍县城肌理。这种日常生活空间与文化地层的叠合,是名城意识培育的天然切口。但现有展陈多讲“潍坊文化是什么”,较少帮市民发现“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在文化地层中处于什么位置”。如果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带居民绘制本社区“文化地图”时,可以进一步标注我们脚下的土地在不同时期承载的文化痕迹。这样,名城意识就会从抽象的已知的荣誉变成空间化的自我认知:从“我住在这里”变为“我住在这些文化层之上”。

名城意识的涵养需要伦理维度的自我规约

潍坊市民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荣的同时必须以名城的要求规约自身行为。这种规约不能只靠道德上的号召,而要有可感知的边界。《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对保护对象、措施和法律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主要用来约束建设行为和行政行为,很难完全覆盖到市民的日常行为。比如市民在自家院落或露台搭建阳光房,如果不是在历史建筑保护的范围之内,法规可能触及不到,但对街区风貌的影响却又是真实存在的。名城意识涵养要做的就是填补法规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空隙。这种填补办法要建立低门槛的参与渠道,让市民在参与中认同规则,不搞简单规则处罚。例如济南实行的“居民议事厅”做法,让居民在晾衣架设置、厕所改造等具体事务中参与共议共决。此后,他们自觉遵守保护这些规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是我们共同定的规矩”,惩罚手段自然无需再用。潍坊下一步可尝试在历史文化街区实行类似的共商、共建机制,把部分微改造决策权让渡给在地居民,让自觉在参与中生长。

名城价值的持续提升镌刻在市民的日常自觉意识和行为中

我国个别历史文化名城获批之后价值不升反降的教训告诉我们:潍坊历史文化名城获批之后,“名城”价值的持续升级尤为重要。而这种持续升级最终要靠市民内化于心的对待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它可以是居民愿意花一个下午向访客讲述古老的街巷的故事,可以是店主愿意为街区风貌特色放弃花里胡哨的的招牌,也是孩子上学路上经过老墙时想起的老墙里的悠远故事。

综上,作为2026年7月获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潍坊已有相对完备的名城保护法规、覆盖城乡的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网络和正在探索的街区微改造实践,这些是我们已经探索出来的有利于名城价值升级的优势资源。保持历史文化名城持续价值升级的关键在于,能否把这些资源从“保护的工具”进一步转化为“意义生产的起搏器”,使市民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以名城的要求来规约自己。这种自然而然,恰恰需要最自觉的制度设计来培育。

(作者单位:澳门城市大学)

责任编辑:逸川  值班总编“张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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